新加坡:加强对新加坡基金的税收优惠

新加坡-基于新加坡政府关于新加坡可变资本公司 (S-VACC)架构发表的声明,其目的是去年为了进一步加强国家作为资产管理和基金注册地的中心地位。最近出台的针对基金的税收激励措施,被视为国家支持其领先地位的协同努力。在2019年2月,新加坡财政部长王瑞杰在新加坡财政预算案中提交了关于《个人所得税法》(ITA,Income Tax Act)中为数不多但意义重大的税收激励措施改革。

毫无疑问,与合规基金相关的三种主要免税基金政策,即ITA中第13CA(关于离岸基金)、13R(新加坡居民基金计划)和13X(豁免基金经理在新加坡管理基金所产生的收入),在2019年3月31日失效之前被延长,并进行适当的修订,以加强其开放和更大的灵活性。这项税收优惠将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基本基金:取消100%新加坡人的要求

第13CA和第13R条之前要求基金不得拥有新加坡人直接或间接实益拥有的已发行证券价值的100%。这为基金经理从新加坡投资者那筹集资金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同时也使该计划更适合新加坡家庭的私人财富结构。这项规定的取消将从2020年课税年度生效。

高级基金:主-特别公司用途(Master-SPV,Master-special purpose vehicle)结构的扩张和自由化

增强型基金计划将会扩充(i)包括共同投资、非公司特别目的投资工具SPVs及两级以上的SPVs; (ii)容许债务及信贷基金获得“承诺资本宽减”;(iii)包括托管帐户,这些改变是为了增加13X计划的吸引力,但也不是没有条件的-即必须鼓励共同投资者的实体或外国投资者进入。基金经理有责任确保,共同投资者不违反规定,或有失去基金结构豁免资格的风险。这些增强计划将适用于2019年2月19日后。

扩大指定收入(SI,Specified Income)及指定投资范围(DIs,Designated Investments)

通过取消订约方和货币限制,来扩大DIs的范围。包括信贷及进展的投资,以及商业DIs的等价物-伊斯兰金融产品。取消了单位信托完全投资于DIs的条件。此外,增加了指定收入的清单,使其包括以支付形式出现的收入,该项属于ITA第12(6)条范围。这些计划将适用于收入所得中,及将在2019年2月19日实行。

DIs详尽列表的扩展重申政府对该计划的承诺。尽管考虑如果改用排他性清单的话,清单中由受激励基金持有的每一项资产的繁重任务可以大大减少,但是这样就不符合SI的规定。

此外, 在2019年7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根据13CA和13X条例的非居民基金
将能够享有10%的优惠税率。这项优惠将适用于符合条件的非居民非个人投资于新加坡上市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和房地产投资信托挂牌基金。

尽管2019年预算没有涉及与税收相关的改革,但它已经完善了具有竞争力的税收制度,以帮助新加坡吸引和留住投资。确保监管和税收框架更大的灵活性,以及简化的合规要求,这些必将会受到基金管理业的欢迎。

作者简介

Vicky Wang王宇琦是Enigmatig战略沟通和研究部门实习生。对全球金融和经济有着浓厚的兴趣,她撰写的文章涵盖企业金融和监管。Vicky目前正在美国埃默里大学攻读工商管理(战略与管理咨询)学士学位,并主修经济学双学位。

Joyce Sun孙慧颖是Enigmatig的战略沟通和研究实习生。对股票和金融相关话题有着浓厚的兴趣,她喜欢撰写与金融监管发展有关的金融新闻简介和社论。Joyce获得新加坡国立大学“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她希望从事金融行业,并继续发展自己在投资方面的优势。
Scroll to Top